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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堂理事会章程

第一章  总 则

    第 一 条  为加强对覃氏宗堂的有效管理,促进覃氏宗堂事业的健康发展,特成立覃氏宗堂理事会,并制定本章程。

    第 二 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是实行自我选举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。

    第 三 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:弘扬尊祖奉宗美德,繁荣覃氏家族文化。

第二章  组织机构

    第 四 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由各县市覃氏宗亲族贤代表会议选举产生,设顾问若干名、名誉理事长一名、理事长一名、常务副理事长四名(其中一名兼秘书长)、副理事长若干名、理事数十名。

    第 五 条  理事会成员任期五年为一届,届满举行选举;可连选连任,但最多不能超过两届。

    第 六 条  各县市可成立理事分会,由该县市覃氏宗亲族贤代表会议选举产生,设分会理事长一名,分会副理事长若干名,分会理事数十名。

    第 七 条  各县市没有成立理事分会的,应有一名以上宗亲族贤负责本县市覃氏宗堂理事分会的工作。并报覃氏宗堂理事会备案。

    第 八 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或分会成员必须是在宗亲族贤中有威望,有影响力,有责任心,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宗亲族贤代表。

    第 九 条  覃氏宗堂理事会或分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,严以律己,积极负责,秉公办事。 

    第 十 条  覃氏宗堂的顾问、理事会成员以及各县市分会的正副理事长在覃氏宗堂网站上公布。

第三章  理事会任务

    第十一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负责宗堂的各种设施和资产的安全,努力维护宗堂的根本利益。

    第十二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负责宗堂的祭祀组织安排工作,积极协助主祭县宗亲族贤完成祭祀活动。 

    第十三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负责组织协助覃氏书画协会开展活动,并做好书画作品的收藏工作。 

    第十四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负责组织指导覃氏宗堂网站的宣传工作,努力创建文明网站。

    第十五条  覃氏宗堂理事会负责到访的各地覃氏宗亲族贤的接待工作,做到热情周到。

    第十六条  各县市理事分会协助理事会工作,发动组织本县宗亲族贤参加宗堂祭祀活动等工作。